2023年11月16日,全南县发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在全南县一般固废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过程中,违规将总磷浓度超过限值2.06倍的废水排放至排放口,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我公司深感愧疚。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现已达标排放。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生态环境处罚决定;
二、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全南县发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