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决定: 任命叶新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赣州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亓伟扬同志为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去刘志强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傅小新同志的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决定:
任命叶新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赣州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亓伟扬同志为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去刘志强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傅小新同志的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