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远鸿
中央苏区时期,党高度重视青年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青年工作,引领广大青年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中央苏区卓有成效的青年工作,为中央苏区的创建、巩固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中央苏区时期,党特别注重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领导,经常提出政治性、方向性、原则性的指示和要求,为青年工作把脉定向、保驾护航、添劲助力。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青年团工作决议案》强调:“大会警醒各级党部,应该切实了解团的工作是党整个工作的一部分,而经常给团以有力的政治领导并给以实际帮助。”苏区各级共青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团互派代表参加会议、定期向党部汇报工作等制度,不折不扣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青年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每当中共苏区中央局对一些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作出决议后,团苏区中央局都作出相应的决议,广泛动员青年踊跃参与,做到“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在党的领导和支持下,苏区各级共青团组织相继成立或恢复,苏区的军队、贫农团、工会等都设立青年工作部门,红军中普遍开展共青团的工作,党支部中普遍建立列宁青年组,基层连队普遍发展共青团员,推动青年工作在苏区如火如荼开展。
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中央苏区时期,党和共青团创造条件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学习培训。创办列宁团校和列宁青年学校,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团员流动训练班等,对革命青年进行党史、共青团史、马克思主义理论常识、游击战术等培训,由理论水平高、革命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讲师,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苏区党政军领导人都给学员授过课。出版报刊读本。创办《青年实话》《赤色儿童》等报刊,编印《共产党宣言》《共产儿童读本》等资料,向苏区青少年传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常识,成为指导青年工作、教育引导青年的重要工具和阵地。举办文娱活动,通过教唱革命歌曲、建立读书班、成立俱乐部、开展娱乐活动等,对苏区各地农村、部队、工厂的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革命形势等方面教育。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苏区青年坚定了理想信念,提升了斗争本领,涌现出一大批苏维埃运动领导骨干和组织、管理人才。
动员青年投身中心工作。中央苏区时期,各级共青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青年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活动。参加土地革命。苏区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积极宣传党的土地政策,参与调查户口、清丈土地、分配土地等工作,带头开展反霸清算斗争,成为土地革命中的中坚力量。参加“扩红”支前。苏区团员青年不但带头参军,而且开展各种活动动员青壮年参军,父母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相上战场的动人场景在各地不断上演。“当红军去!到前线去!”成为当时苏区青年中最响亮的口号。在中央苏区反“围剿”战斗中,苏区青年英勇奋战,屡立战功,为保卫红色苏维埃政权作出了突出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支持经济建设。苏区团员青年带头落实苏区经济政策,超额完成“节省三升米捐助红军”和认购战争公债任务,少先队员、儿童团员们提出并践行“多种一棵菜、一升豆、一斗粮,支援红军,使红军吃饱饭,打胜仗,缴机关枪”口号,宁肯自己饿肚子,也要多节约粮食和铜板支援红军打仗。
组织青年热情拥军优属。中央苏区时期,各级共青团把群众路线融入青年工作中,引导团员青年热情服务群众。为保障红军作战和红军家庭的生产生活,苏区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共产青年团礼拜六”活动,每周抽出一个休息日(星期日、假日)无偿做生产劳动,如帮助红军家属挑水、打柴、做饭,帮助红军搞运输、抬担架、修桥补路、缝制军衣军鞋等。当时苏区搞土地革命分田时,都会划出几块好田作为“红军公田”,由团员青年代耕,收获的粮食由苏维埃政府进行分配,用于救济红军家属和抚恤牺牲红军战士的家属。“共产青年团礼拜六”活动的开展,使红军家属深切地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做红军家属的光荣,让前方红军战士免除了后顾之忧,也增强了后方青年参加红军的决心。苏区人民对团员青年由衷地感谢,他们用山歌来表达感激之情:“七劝亲郎当红军,家中田事你放心;青年团员真正好,礼拜六来帮忙耕。”
真心关爱青年成长成才。中央苏区时期,党重视青年、关心青年,切实保障青年各项利益。保障青年的政治参与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在十六岁以上皆享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使得饱受压迫和剥削之苦的苏区劳苦青年大众翻身得到解放,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保障青年的经济发展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雇农、苦力、劳动贫民,均不分男女,同样有分配土地的权利。苏区男女青年通过土地改革,分到了房屋、田地、耕牛等生产生活资料,废除了欠地主的债务,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保障青年的受教育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政权保证工农劳苦民众受教育的权利,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党和苏维埃政府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使苏区青少年文化教育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保障青年的婚姻自主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规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宗法婚姻陋习,受到了苏区青年特别是女青年的热烈欢迎。苏区广大青年真正感受到,中国共产党是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苏维埃政府是代表劳苦大众利益的政府,因而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革命斗争,更加坚定了保卫红色政权和革命胜利果实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