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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赣南日报

广阔乡村中 法徽绽光芒

日期: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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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2月17日,大余县人民法院在县城钨都广场公开审理案件。(资料图片) 2023年8月4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在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开展巡回审判。(资料图片)

  □记者吴明河 通讯员方际雄 邓逸楠 文/图

  “酒驾醉驾危害大,我们可不能干违法的事情啊!”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会昌县机动车驾考中心进行,会昌县人民法院将3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庭审现场搬到驾考中心集中速裁审理,并现场公开宣判。“酒司机”成为“活教材”,为学员们呈现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多元解纷、现场执行……2023年,全市法院持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结合赣南农村赶圩的实际,全面推广“圩日法庭”工作,法院干警纷纷走出机关,走进田间地头、街区巷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以更接地气的方式讲述着“乡村治 百姓安”的法治故事。 

  1

  普法宣传,释法解惑治“未病”

  2023年,从四面八方到乡村赶集赴圩的乡亲发现,圩日里出现了很多法官的身影,他们与集市里的人间烟火气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别样的“枫”景。 

  2023年4月13日,农历二月二十三,恰逢圩日,全南县坡头镇岐山村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法官,我去工地上做了事,老板不结工资,怎么办?” 

  “邻居老王的牛把我的脐橙苗破坏了,要赔吧……” 

  刚到集市,就听到乡亲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法官“提问”,法官一个个地耐心解答,并递上法律宣传手册,“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回头要是有啥不懂的,联系我就行啦。” 

  “今天赶集不仅买了东西,还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有用得很!”钟大姐拿着法律知识宣传手册高兴地朝同伴说道。路过的群众一拨又一拨,法官的答疑对象换了一批又一批。临近晌午,赴圩的群众才渐渐散去。 

  群众赴圩来,法官送法忙。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圩日法庭”深入基层的有利时机,选取圩日、节假日、国家宪法日、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将“圩日法庭”工作与“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律服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相结合,提前与有关单位、社区(村)沟通联系,开展针对性的“摆摊”普法。同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扩大“圩日法庭”的影响力,浓厚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在大余县南安小学,一场由学生、教师、家长等参演的“蒲公英普法小剧场”生动上演,剧情取材于真实发生的事件,通过情景重现,再由法官以案释法,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理解,让学生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使普法教育真正言之有物、润物无声。 

  从过去的“我讲你听”到现在的“你点我讲”,大余县人民法院搭建“法院+学校”普法内容订单加工机制,通过与“点单”学校充分沟通,根据各学校自身普法需求和校园生活实际定制剧本,让普法教育真正因材施教。2023年,大余县人民法院先后接受县南安小学等12所学校的普法“订单”,视频播放量累计达11.6万,该县20多所中小学共4万余名学生受益。 

  与商贩相邻“摆摊”,与群众零距离“互动”,各种法律宣传与服务走近你我他……“圩日法庭”工作开展以来,赣州法院将传统的“坐堂审案”转变为“送法上门”,不断丰富活动形式,着力实现办案法官“走出机关、走进村组、走入民心”,为广大群众送上一场场“普法盛宴”。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法治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等2047次、发放宣传册17.5万余册,解答群众咨询1.3万人次。 

  2

  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治“类病”

  “我一定汲取教训,好好悔改……”近日,在寻乌县城北广场巡回审判现场,因向电信诈骗人员提供“两卡”构成犯罪的刘某悔青了肠子。 

  刘某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手机卡和U盾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非法资金,共接收非法资金168万余元,并接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1500元。 

  寻乌县人民法院结合涉“两卡”犯罪频发热点,以巡回审判方式选择人多的地方开庭,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进一步浓厚打击电信诈骗的氛围。 

  “被告人刘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随着法槌声响起,法官当庭宣读了案件判决结果。 

  “原来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也可能构成犯罪啊”“为了那点小利,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背后那么多人被骗,良心过得去吗?”旁听群众议论纷纷,并表示把这个案子涉案人作为反面的典型讲给身边的人听,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买卖“两卡”等行为造成的巨大危害。 

  这是“圩日法庭”巡回审判典型案例,以减少类案发生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赣州法院以定点“圩日法庭”与特殊“圩日法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巡回审判,精心挑选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宅基地纠纷,以及危险驾驶、电信诈骗犯罪等多发易发、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民事、刑事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在圩镇或深入案发地现场开庭审理,实现“点线面覆盖、网格化推进”,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一场场庭审,就是一部部生动的警示教育片。信丰、会昌等县法院在驾驶员考试中心巡回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为学员敲响警钟;南康、赣县、龙南、定南、于都等县(市、区)法院在公园、广场、学校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致力打击电信诈骗;安远县人民法院环资法庭深入三百山镇符山村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县农业农村局和东江流经乡镇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干警及部分村民参与旁听,发挥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02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开展巡回审判747件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3

  多元解纷,源头预防治“轻病”

  近日,崇义县人民法院前往龙勾乡公开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被告为同组邻居。2022年7月,原告张某甲老屋拆旧建新,新房按照屋檐滴水面积重建,让原本不大的通组小路变得更小。被告张某乙与张某甲多次沟通无果后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张某甲被打伤住进医院。后因医疗费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张某甲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教育意义,法官将审判庭“搬”到圩镇上审理。同时,邀请当地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针对争议焦点,分别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 

  “都是邻里相亲,抬头不见低头见,所谓和气生财,双方各退一步,大事也能化了……”经过一番劝解,原、被告逐渐解开心结,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民间借贷、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法律问题,结合民法典进行细致耐心地讲解,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纷用法。 

  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近年来,赣州法院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形式,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实行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积极化解潜在矛盾纠纷。注重整合调解资源,不断扩大调解主体范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法官贴近群众、了解民情、便于沟通的优势,邀请其共同参与调解,进一步提升“圩日法庭”活动效能。 

  瑞金市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法庭入站”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调解优势;兴国县人民法院推行“回村报到”工作机制,让干警以老乡身份拉近关系、拉近距离,以“同村村民”身份转换视角调处矛盾;于都县人民法院成立长征源调解工作室,建立两支“法官+特邀调解员+书记员”专业诉前调解团队,推动纠纷高效化解。 

  同时,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基层解纷能力,凝聚强大解纷合力。各基层法院领导带头现场接访,化解信访矛盾。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乡镇、村居调解案件矛盾纠纷3161起,领导接访514次。 

  4

  现场执行,

  兑现权益治“已病”

  “这小伙子才20岁,怎么2万块钱都不还?” 

  “才这么点钱,我一个老人家工作半年都能挣到,真是丢人!” 

  …… 

  2023年5月26日,正逢赣县区白鹭镇圩日,赣县区人民法院干警在白鹭圩的中心地带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一会儿,布告前就挤满了议论纷纷的群众。法院干警趁热打铁,详细介绍宣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对一些失信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等群众存在困惑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线下在村公告栏等处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线上在官方微信、抖音、视频号同步发布,赣县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织密失信惩戒网,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促使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前来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执行干警深入村组查人找物,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参与执行。 

  失信曝光、查人找物、拘留拘传、执行宣传……圩日执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虔城春雨”“赣鄱利剑之虔城风暴”等执行专项行动,主动回访各乡镇辖区的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多措并举,助力执行,基层法院“各显神通”,全南县人民法院聚焦涉民生执行案件,在乡镇人口密集场所设置执行线索“现场举报点”,开展“一乡一镇一清”执行专项行动,让更多“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会昌县人民法院对执行行动进行抖音直播,吸引了2万余名网友“零距离”围观,掀起了一场全网“守护公平正义”的高潮。 

  202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扎实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年”活动,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布失信名单31180例,执行悬赏令97期333人,限制高消费39225例,司法拘留2258人,拘传11604人,拒执罪立案435件545人,执结案件52610件82亿元,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参与“圩日法庭”执行活动60次,有效彰显司法权威,助推诚信社会建设。 

  广阔乡村中,法徽绽光芒。全市法院积极践行人民至上,持续做好做实“圩日法庭”工作,着力判好一批案件,调好一批纠纷,办好一批实事,不断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将法治的光辉照亮赣南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点评:

  市人大代表、会昌县周田镇党委书记陈英生:“圩日法庭”结合了赣南赶圩的地域特色,是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有益探索。法官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活动,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希望法院能将“圩日法庭”工作持续开展下去,进一步丰富形式和内容,最大限度发挥工作成效,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政协委员、大余县融媒体中心采编部主任张刚:“圩日法庭”作为全市法院持续深化和发展“寻乌经验”的重要抓手,聚焦“抓前端、治未病”,围绕审判职能,因地制宜、主动作为,以“更接地气”的方式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实现法治力量进一步下沉,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行一年来取得很明显的成效,得到群众的认可。我觉得要继续大力推广这一做法,进一步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