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水南街道长征路社区铂金时代小区章江路侧原预留的消防通道处建造的楼房一栋,经认定,该建筑属于2011年1月26日小区规划验收合格之后另外加建的建筑,无建房审批及相关变更资料,属于违法建筑,且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房屋无人管理。经前期的初步了解和调查,无法确定该违法建筑的建设单位(个人)或业主或管理人员,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1.请该房屋业主或管理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赣州市章贡区水南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提供相关可以证明该房屋属于合法建筑的相关证据进行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797-8386168、0797-8386908,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16号。
2.如房屋业主或管理人未取得合法建房审批手续,请房屋业主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
公告期满,无人对该房屋主张相关权利、或未陈述、申辩,也未自行拆除的,视为无主违法建筑,水南街道将联合相关部门将该建筑按照无主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赣州市章贡区水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