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帮您办
近日,兴国县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发帖咨询,她在兴国县一家公司工作,失业保险金已缴满一年。由于生育期间要离开岗位数月,公司对其进行停薪留职处理,并停止为其缴纳社保。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针对该网友的问题,兴国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答复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须符合“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停薪留职需要视情况而定,如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停薪留职期间就不算失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若停薪留职过后,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等,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目前,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1445元。
(记者曾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