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是民生大事,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基本生活保障。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我市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用行动把群众心中的“问号”变成“感叹号”。日前, 记者梳理了部分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住建方面的诉求,问题虽小,但事关群众安居,受理单位都认真对待,妥善解决。
●房子漏水谁来赔偿?
近日,瑞金一网友反映瑞金市黄柏乡合溪苑小区施工方偷工减料,导致下水管漏水,他已经装修好的房子吊顶被水浸湿。施工方维修时拆除了玻璃和吊顶。他向施工方索要赔偿却被告知是业主同意拆吊顶维修不是他们的责任,拒绝赔偿。
接到该网友诉求后,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立即调查核实,发现是水管接口处橡胶圈松动,导致该网友房屋石膏吊顶渗水。对此,他们已督促施工方及时维修。目前,漏水问题已维修完成,维修期间拆除的玻璃及部分吊顶也已恢复。
●公租房有搬迁过渡期吗?
近日,兴国县有网友发帖咨询,他租住人才住房已经三年了,由于近期的购房政策好,打算购置一套房产方便小孩读书,但房子还未交付,家里又有实际困难,想知道人才住房有没有搬迁过渡期?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回复说,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予以腾退。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审核后,可适当给予搬迁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
●房贷期限能修改吗?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发帖咨询,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可以修改贷款期限吗?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资料去办理?
对此,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说,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和抵押合同》约定,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在还款日前十五日向贷款人或委托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的补充协议,并办理相关的担保变更手续。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可以同时办理还款方式和借款期限的变更,但只能变更一次。
(记者曾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