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文 梅娟萍
前不久,寻乌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该县三标乡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查阅资料时,发现该乡存在超标准收取公墓管理费的问题。
巡察组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发现三标乡民政所于2022年8月私自调高公墓管理费收费标准,前后共收取72个墓穴合计14.11万元,超标准收取公墓管理费1.6万余元。
巡察组将此事作为“立行立改”事项进行交办,列出责任清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相关人员按“边巡边移”事项移交县纪委监委查办。
三标乡党委在接到交办件后迅速整改,立即找该乡民政所负责人谈话,召开超标准收取公墓管理费集中退付仪式,现场共清退费用1.6万余元,涉及三标乡三标村、胡屋村等7个村24名群众。“十分感谢巡察组。真的没想到,我家多交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现在还能退回给我,巡察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好事、实事……”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巡察组工作人员,寻乌县三标乡三标村村民曾女士说。
据悉,巡察组还推动民政系统在全县范围内展开殡葬领域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退缴超标准收取公墓管理费9万余元。截至目前,该县共对民政殡葬领域立案2起。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就是要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查找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深切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寻乌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