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中 通讯员张修齐)近日,赣州经开区一家工程公司违规排放黄泥水,被赣州经开区城管分局依法查处。执法人员通过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营造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了解,施工产生的黄泥水违规排入城镇雨水排水设施,会直接降低管道过流能力,导致污水溢流河道,对水资源环境造成损害。10月27日,赣州经开区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在蟠龙路附近巡查时,发现一工地有违规排放黄泥水现象。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制止,同时对涉案工程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启动了对该公司的生态环境损害索赔。
近日,赣州经开区城管分局与该工程公司开展磋商并签订协议,约定由该公司清理排入雨水管网的黄泥水和淤泥,并赔偿5000元用于对上游雨水管网的修复和疏通。该公司依法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