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1472年—1529年),字伯安,号阳明,又号乐山居士。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今宁波余姚)人,因曾筑室于会稽山阳明洞,自号阳明子,学者称之为阳明先生。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和军事家,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曾任刑部主事、庐陵知县、南赣巡抚等职。
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的大年初三,家家户户都还在过年的喜庆之中,王守仁便携家眷和弟子、门人出发奔赴赣州府,正月十六便住进了宁井街(今新赣南路)的南赣巡抚衙门。
正德五年(1510年),江西各地农民起义频发,短短几年之间,江西绝大多数的县都经受战火侵袭,烽烟四起,几成江西历史上最为动乱的时期。朝廷也先后派员率兵镇压,然而武装起义规模越来越大,一方失败另一方又起事。到正德十年(1515年),南赣的匪乱不但没有平复,反而有愈演愈烈态势——南安府横水、桶冈有谢志珊、蓝天凤部,广东龙川三浰有池仲容部,大余有陈曰能,郴州有龚福全,他们或称王称霸,或占城占山,四处流窜作乱,官府顾此失彼,局势十分混乱。王守仁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被派到南赣当巡抚。
剿匪是王守仁就任南赣巡抚后的第一要务。 于是,在下令点兵进军汀州,南赣四省选募骁勇善战且有胆量的民兵后,王守仁颁行了“十家牌法”。“十家牌法”即对旧有保甲制度的演变,先查证每家每户的情况造册,再用“十家连坐”威吓众人不敢藏匿山贼,斩断百姓与盗贼之间的联系,又从保甲稽查人员中挑选可用之才进行训练充作民兵。此计一出,百姓惧怕不敢为贼,山上众贼也断了山下消息,惊惧不定。王守仁又提出了“团练”,要求各县将骁勇之士根据评分分班次,除农忙外轮流到赣州府进行操练。为此还扩建了大校场,增建营房。
王守仁在《与杨仕德薛尚诚》中写道:“即日已抵龙南,明日入巢,四路兵皆已如期并进,贼有必破之势。某向在横水,尝寄书仕德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抓捕山里的贼寇容易,征服人心却难。也指打败外界的敌人容易,消除心中固有的念头很难。
南赣匪患严重其实与私盐贩子有关。王守仁便奏请朝廷批准《疏通盐法疏》,为筹集足够的粮饷,在不给百姓加重赋税,不从朝廷的口袋里掏钱的情况下,允许赣州府行广盐,以盐税养兵。筹粮饷是真,行广盐却是另有玄机,此举是为了断私盐贩子的生路。王守仁随后又提出《议南赣商税疏》,将大余梅关折梅亭税关与赣州税关合并,于龟角尾设总税关,将财税全部握在掌中。先出告谕,以情动人,游说浰头贼匪投诚,随即便下令各路大军齐发,攻打横水、左溪、桶冈的盗贼。一年多的时间,王守仁便将困扰南赣数十年之匪盗全部剿灭,而这不过是破了山中贼。
正德十三年(1518年)四月,王守仁正式班师回赣州,便把全副精力放在了兴办社学、建书院上,欲“变盗贼强梁之区为礼义冠裳之地”。王守仁认为,赣南之所以民风不善,是因为一直以来教化不足,既然盗匪已平,就该让百姓休养生息,并着力于教化,让父老子弟知礼懂理。
王守仁先是在赣州城中分设5所书院,东有义泉书院,南有正蒙书院,西有富安书院和镇宁书院,北有龙池书院。又亲写《训蒙大意示教读》,提出了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认为“今教童子者,惟当以孝悌信忠礼义廉耻为专务”。为了更好地配合保甲法稳固对百姓的统治,王守仁又颁布了《南赣乡约》,内容共有十六条,规定了百姓必须共同遵守的道德公约,涉及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和道德陶冶等内容,并且特别提出了要革除陋习和破除迷信。
王守仁一面武力打压,一面政策教化,设立县治,短短两年,就将南赣的匪寇荡除干净,更是教化百姓,使这里的百姓“亦知冠服,朝夕歌声,达于委巷,雍雍然渐成礼让之俗矣”。赣州自此之后文风大有转变,到清代中叶已经变成“文物衣冠”之邦,不仅风俗质朴,百姓多刚直,更有清淑之气磅礴郁积,也因此,达到了王守仁破“心中贼”的目的。
(记者穆宇清 实习生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