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海姗)“村集体预留地出租需要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出租要符合招投标程序。”近日,赣州经开区蟠龙镇纪委在开展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项治理时提出要求。
蟠龙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村预留地在出租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问题,在未经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原村委会主任李某擅自代表村委会与某企业签订了预留地租赁协议。监督检查中还发现了该村预留地存在承包期过长违反合同法、租赁单价低于市场价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蟠龙镇纪委迅速展开调查核实,最终李某因违纪问题被予以党纪处分。
蟠龙镇纪委及时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建立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努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据悉,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今年该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已突破1195万元。
“村集体预留地出租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不松劲,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扎紧村集体‘钱袋子’,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蟠龙镇纪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