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1.办理对象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及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军队文职人员子女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办理流程
第一步:驻市各部队按通知要求,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第二步:市双拥办、赣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教育局联合审核资料;
第三步:统筹协调名额,落实入学入园。
(二)未就业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
1.办理对象:驻市部队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
2.办理流程:
第一步:驻市各部队按通知要求,报送符合领取未就业随军家属待业补助金对象资料;
第二步:按文件要求审核材料,将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随军家属待业补助金(根据略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确定)发放至驻市各部队;
第三步:驻市各部队进行公示,将待业补助金发放给未就业随军家属。
咨询电话:0797—838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