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建双 刘宏慧)上犹县人民检察院近期在工作中发现,多个村委会公示栏公布大量居民个人信息,对于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社保卡账号等个人敏感信息未进行标识化处理或简易处理,造成大量个人敏感信息泄露,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为消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隐患,防止危害结果实质发生,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宣传,切实提高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裸奔”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法治保障。自该法施行至今,上犹县人民检察院着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共办理相关案件8件,消除个人信息1万余条,督促9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当事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积极营造推进个人信息公益保护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