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肖宏蕾 邱奇华)近日,《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全国796个单位、798名同志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其中,我市三个集体和两个人榜上有名。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于都县自然资源局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赣州市委政法委宣传科科长郭庆方、大余县南安镇人民政府退休干部蒋启玲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决扛起维权大旗,利用“三八”维权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赣南表嫂来学法”普法品牌,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保护共识;建强“两站一中心”,配备村妇女小组长,开展妇联“法律明白人”培训,改造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夯实维权阵地建设;建立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召开全市反家庭暴力及儿童保护专项协商会议,健全完善反家庭暴力和儿童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赣州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织密维权网络架构;完善“12338+12345”双线维权热线衔接制度,组建赣州市妇联法律服务团,创建赣州市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五步工作法”加强对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帮扶,倾情关爱困境妇女儿童,注重源头预防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