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红玲 伊美玲
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石城县落实三项举措,重宣传、强排查、严监管,扎实推进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全县未发生金融放贷领域涉黑涉恶案件,金融运行稳定有序,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持续提升宣传质效。一方面县金融服务中心联合各社区及县公安、县银保监组等相关单位开展防非反诈宣传,组织志愿宣传队伍深入商超、廊桥及沿街商铺上门逐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筑牢广大群众“防非防诈”意识。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平台平台发布防非知识、推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今年以来,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12次,制作宣传横幅54条、宣传展板20块,新增新闻媒体宣传14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融放贷领域及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暨“清街扫楼”活动,对辖区内40余家临街商铺及办公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进一步清除非法金融活动滋生土壤。依托江西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银行反洗钱监测系统,对非法集资苗头性问题进行全域监测。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纳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多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会商,切实研判风险,摸清底数。2018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金融放贷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机构变更和市场准入,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和一线监管责任,把牢非金融企业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的关口。健全第三方年度合规性检查、现场抽查、月报等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对辖区内地方性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同时对全县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财富管理”“理财”“资产管理”等字样的公司不定期进行巡查预警并建立排查整治库,对出现违规经营的机构限期整改,不断规范行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