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莉 刘家昱)近日,章贡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买卖纠纷,法官通过耐心释法析理,不仅维护了商家的合法权益,还让消费者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小米(化名)在某电商平台经营一家售卖食品的网店。今年7月,买家小胡在商家小米处下单了1件价值24.9元的苹果醋商品。收到货后,小胡向小米反馈商品“有怪味”“难以下咽”,小米则向小胡解释产品“自然发酵,自带酸臭味”,并表示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可以稀释一下喝,如果确实不喜欢可以退货退款。小胡不愿退货,却通过平台售后成功申请了“仅退款”,小米多次要求小胡寄回产品,但小胡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身处河南的商家小米将买家小胡诉至章贡区人民法院,除要求小胡退还24.9元货款以外,还要求小胡赔偿因此次维权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小米在起诉状后附了一封给法官的信,诚挚地表示:不少恶意买家利用电商平台的“仅退款”规则侵吞卖家的商品,给年轻人带来不劳而获的不良导向。千里起诉并非只是为了这24.9元钱,而是不愿看见社会风气变坏。
在承办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法官首先联系上了被告小胡,教育其应当诚信交易、依法维权,并告知其侵犯商家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虽然某电商平台有不退货“仅退款”的规则,但并不意味着买家可以白拿,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最终要受到法律的规制。最终,被告小胡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向原告小米道歉并赔偿损失。
考虑到小米远在外地,且案涉金额小,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遂组织了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小胡向原告小米真诚道歉,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小胡当场向小米支付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