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艳华 通讯员游启红)“什么是医疗纠纷”“如何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如何有效处理医疗纠纷”……近日,赣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走进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专题讲座,宣讲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律法规及调解方法。近年来,赣州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把握新阶段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发展变化,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筑牢工作平台,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进医院”活动,巩固提升医疗纠纷防范和化解能力,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医疗纠纷处置有机制。为推动平安医院建设,促进医疗机构安全稳定,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今年6月,市卫健、政法、宣传、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民政、市监、银监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平安医院建设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平安医院建设协调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优化化解处置程序。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所涉医疗机构和辖区卫健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要求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成员单位之间互通涉稳信息,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积极派出专班人员,共同介入、处理。及时灵活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推动心理服务干预、基层组织参与、公检司法介入等多元化解,有效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引导其理性、依法、依规解决纠纷,将矛盾隐患消灭在当前、化解在萌芽,最大程度使各类医疗纠纷在本区域内得到妥善解决。
医疗风险防范有创新。以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源头治理,我市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医疗专家深入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律法规宣传、讲座,通过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帮助医疗机构强化医疗风险分析研判,全面梳理纠纷类型、产生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应对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此外,还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推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律法规宣传、讲座26场(次),参加人员3000多人。有337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其中,市直、县(市、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33家,二级以下医院(含民营医院和乡镇卫生院)304家,有力保障医疗纠纷赔偿的及时、足额到位。
医疗纠纷化解有举措。我市不断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设立负责处理医疗纠纷专门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公开受理投诉部门、电话及投诉流程,设置医德医风意见箱。并指导医疗机构设置专门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规范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室,切实做好各类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目前,赣州各县(市、区)全部建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设立有医疗纠纷调解室,实现院内有场所能调解、院外有平台能处置。今年上半年,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医疗纠纷134起,同比去年同期受理医疗纠纷起数有大幅度下降,较好地保障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