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宗兴 通讯员刘志强)9月11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举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议,向首批25名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在全省率先开启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模式。
聘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旨在强化生态环保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构建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保格局,促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制定生态环保社会监督员聘任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
今年7月初,赣州启动生态环保社会监督员招募工作,历时两个多月,从200余名自愿报名的热心市民中,挑选出首批25名监督员。首批受聘的监督员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也有新闻媒体记者、环保行业从业人员和环保志愿者等。“这次被聘为首批监督员,是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我倍感荣幸,也深知责任重大。”监督员、注册环评工程师黄雅莉表示,将通过参加环保行动、举报投诉等方式,充分发挥“眼睛”“探头”和“外脑”作用,开展生态环保社会监督工作。我们将聚焦“生态圈”、当守护环境的“猫头鹰”,聚焦“病灶点”、当发现问题的“啄木鸟”,聚焦“污染源”、当参与整改的“清道夫”,争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近年来,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相协调相融合,扎实开展美丽赣州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仍然艰巨。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要把生态环保工作由部门单兵作战变成全社会的集团会战,社会监督员是一支重要力量。”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傅小新表示,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赣州此次聘任生态环保社会监督员,开创了全省生态环保社会监督新的模式,搭建起政府部门、辖区企业、居民群众有效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共同绘就红土圣地天蓝水清山绿景美生态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