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华东方 曹琪)近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巧用执行措施,顺利将两起案件一并执结,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殷某在某建材部处购买钢材、建筑等材料。双方经结算,殷某尚欠建材部30000元,殷某向建材部经营者何某立下欠条,并约定归还日期。到期后殷某以目前经济比较困难,暂时没有钱为由拒绝还款,何某遂起诉至信丰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殷某支付货款30000元及其利息。
判决生效后,殷某仍未履行义务,该建材部向信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查询后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8月25日,申请执行人何某提供线索,告知执行干警被执行人殷某正在家中活动。接到举报线索后,执行干警早晨6时30分出发,直奔被执行人殷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殷某向执行干警反映,案外人张某欠他钱,如果张某能还,他愿用这笔钱来还何某的钱。
执行干警遂将张某传唤至法院进行谈话。经核实后发现,张某又是另一申请执行人苗某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决定对两起案件一并处理。执行干警当即叫来申请执行人苗某,组织四方调解。执行干警告知殷某、张某若不能立即履行相应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两人仍未履行,信丰县人民法院遂决定将两人拘留。
拘留不久后,张某亲属筹集了相关款项,立即向苗某支付了1万元,并做了分期付款承诺;向殷某支付了1.5万元,殷某收到款项后立即转给了申请执行人何某。至此,两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