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杰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如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找准落脚点,十分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住乡村旅游兴起的时机,把资源变资产,实践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年来,大余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的重要论述,把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整合“红古绿金”四色资源,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通过规划引领、强化支撑、融合资源,盘活利用乡村资源,营造良好环境,探索出民宿产业发展新模式。
统筹规划构建空间,解决如何发展的问题
大余县牢牢把握“民的生活,宿的空间”理念,始终把乡村作为“大舞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旅游、村庄等规划有机衔接、合理布局,优先推动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区发展民宿产业,成功打造了丫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明悦山庄、内良白井—天华山等一批有温度、有故事、有情怀、有艺术的民宿,集群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一是明确发展规划。印发大余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民宿各类扶持、奖补资金,用于改善民宿周边环境及设施设备,提升民宿核心竞争力。二是优化产业布局。依托现有丫山旅游风景区、梅关景区、各乡村旅游点,挖掘县内独特的文化资源,如南安镇梅山村、池江镇兰溪村、河洞乡长岭村的红色资源,新城镇周屋村的理学文化,青龙镇元龙村的畲族民俗文化等,完善民宿业态,因地制宜布局全县休闲乡村民宿发展格局。三是拓展发展空间。以休闲乡村民宿为核心,用景区化理念提升周边环境品质,推动民宿发展与乡村振兴、宅改、新农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盘活农村闲置房等工作有机结合,以自然景观、河流湖泊、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为主要吸引点,因势造景,做到民宿发展、景观打造、村庄建设相统一,拓展民宿发展新空间。
政策扶持强化保障,解决后劲不足的问题
通过政府出台管理办法、落实资金奖补、完善基础设施等,强化政策引导扶持,解决长效发展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标准。出台制定《大余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大余县“美丽宜居与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等方案,在配套设施用地、加快办证流程、鼓励民宿集聚发展等方面落实政策扶持,支持民宿经济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二是落实资金支持。出台《大余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政策》《大余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精准制定旅游民宿奖补措施。如对新获评的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主题有鲜明特色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含)万元至300万元、300(含)万元至400万元、400万元(含)以上(不含土地成本和租赁费用)的民宿,待正常经营一年,且创评为旅游民宿后,分别一次性给予投资主体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等;在资金融资上,鼓励县内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向各旅游企业、旅游创业者发放贷款;在税费减免上,给予减免营业所得税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各种税,实行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三是完善公共设施。累计投资3亿余元,大力提升和完善民宿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建设,确保民宿发展重点区域水电气供应、道路交通、治安消防等基础设施完善,为游客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四是优化办理服务。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卫健、市监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采取简化流程、容缺办理、非禁即入原则推进民宿办理“四证”,让民宿逐渐走上规范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五是强化技能培训。聘请业内知名的乡宿专家,围绕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带动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的服务、一对一的指导、手把手的帮带。免费组织民宿经营管理者和服务人员集中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基本礼仪等。
融合资源携手并进,解决单一发展的问题
大余县依托丫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和46个乡村旅游点等丰富旅游资源,结合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乡村全面振兴“三个十”攻坚行动,让闲资源活起来,着力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实现民宿产业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一是融合旅游资源。围绕景区景点培养发展精品民宿,推动民宿向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乡村民宿健康有序发展。如出台《大余县文旅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鼓励支持旅游民宿与旅游休闲上下游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印发出台《大余县推进引客入余的若干政策》,对组织外地游客到大余旅游且入住备案民宿的,可阶梯式享受营销奖励。二是融合闲置资源。结合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乡村全面振兴“三个十”攻坚行动,加快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及村集体用房等资源,将部分条件较差、危险系数较高的农房拆除重建,改造成为特色民宿;将部分房屋质量较好、具有客家风貌的老房子,改造成为星级农家旅馆。三是融合农业资源。整合身边的乡村优质农产品,把民宿也作为农产品的一个销售渠道,拓宽民宿产业链的同时,助力农民丰收、增收。大余县农产品资源丰富,随着乡村民宿的兴旺发展,乡村民宿成为特色农产品的展示平台、直播平台、带货平台和销售场地,近年来,通过民宿平台累计销售农产品金额达1.8亿元。四是融合工业资源。大余县近年来整治矿山绿色转型,打造无废“钨都”,通过实施矿山(地质)遗迹保护与修复、矿山环境治理、植被复绿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将西华山国家矿山公园建造成以钨矿为主要元素的特色文旅项目。
发展模式灵活多元,解决活力不足的问题
大余县聚焦解决村民发展民宿意愿不高、民宿(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大胆在发展模式、营销方式和增收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走出了一条“三变三金”的富民新路子。即“村民变员工、员工变股东、股东变老板”,村民足不出村就能实现“民宿务工拿薪金,资源入股得股金,房地租赁收租金”。一是村民变员工,民宿务工得薪金。当前全县民宿(企业)每年可吸纳200余人就业,大多是周边的村民,人均年收入可达30000元以上。二是员工变股东,资源入股得股金。鼓励、引导村民(人才)以资金、技术、资源等形式入股民宿(企业)。三是股东变老板,农资流转得租金。民宿企业与村民签订租赁合同,农户可得每年每亩600元至900元不等的土地、林地租金。在租赁合同期内,每户民居每月可固定得到600元的无风险经营保障金,户均增收2000元左右。
(作者系大余县文广新旅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