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越)“感谢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为我的事情还专门大老远跑过来,以后我一定不会再去放捕兽夹子了,老老实实做人。”近日,年过七旬的胡某某接过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连连给检察官道谢。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办理胡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现年70多岁且患有慢性病,出行不便,家住距离县城40多公里外的山区。考虑到胡某某的特殊情况,承办检察官决定“上门办案”,到其家中,并在当地群众的见证下对其宣告不起诉决定。
宣告不起诉后,检察官还对胡某某进行了劝诫,向胡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释法说理,使他们了解、认识非法狩猎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后果。胡某某表示深受教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并接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人文关怀彰显司法温度,公平正义展现司法力度。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上门办案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检察机关为人民司法、人性化办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