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钟雅欢)为充分展示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提升各地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7月24日,市文明委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赣州市文明校园和第三届赣州市文明家庭的通报》,授予赣州市章江路小学等100个学校“第四届赣州市文明校园”称号,保留赣州市文清路小学等258个学校“赣州市文明校园”称号;授予章贡区邹桂兰家庭等100户家庭“第三届赣州市文明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