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钟小明 陈路长)笔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年前6月,赣州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6微克,全省排名第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9%,全省排名第一。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顺利完成GDP年均增速目标,“十三五”时期GDP年均增速8.2%,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一;2021年、2022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3.1%、3.7%,顺利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我市注重强化规划引领,持续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步伐。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赣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赣州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美丽赣州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多项低碳发展指导性文件,明确低碳发展目标,优化低碳发展路径,细化低碳发展举措。荣获全国首批、江西省唯一的国务院2022年度生态文明督查激励表彰,获评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12人,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建设创造“赣州经验”,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赣州模式”全国推广。
我市紧密结合农业大市、林业大市等基本市情,坚持构建具有赣州特色的创新发展绿色体系,在绿色农业、光伏扶贫、林业碳汇等方面积极先试先行,取得积极成效。结合赣州丘陵山区地形特色,开辟了一批以赣县“指尖农业”模式、上犹“互联网+私人订制茶园”为代表的“互联网+农业”新模式,推进了“稻鱼(虾)共生”种植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制定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全市4512个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均成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村均增收4.2万元;创新“林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贷款新模式,全力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新增林权抵押面积18.9万亩,新增贷款4.53亿元,发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约3000万元。今年,赣州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申报,推动建立碳减排项目库。
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建立“两高”项目管理、预警和问责等制度体系,压减粗钢产能200万吨,占江西省退出粗钢产能46.19%;关闭煤矿34座,实现整体退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突破30%、40%,获评“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十三五”期间,我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8.5%,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3.66%,超额完成目标。“十四五”以来,完成人工造林34.97万亩,森林抚育57.922万亩,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森林覆盖率达76.23%,位居江西省第一。
我市出台《赣州市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将应对气候变化指标体系分解至各部门,编制完成覆盖2014年至2020年的温室气体清单,全面摸清全市不同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每年开展全市节能减排和能源生产、供应和消费情况的统计,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价,以制度形式确保常态长效;明确所辖县(市、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并将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全面压实各县(市、区)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十三五”期间设立节能与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资金达1672.3万元。“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安排7.83亿元、争取上级资金43.18亿元,全力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速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