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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向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购买房屋,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共同还贷。现在婚姻关系结束了,因无能力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想知道公积金贷款能否解除绑定。
就该网友的诉求,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答复说,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偿还贷款的责任。即使夫妻二人离婚,约定将债务归属一方,但按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和抵押合同相关约定,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仍应履行共同偿还贷款的责任。因此,该网友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双方仍具有偿还贷款的责任。若贷款未结清,就无法解除该网友的公积金贷款。
(记者曾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