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书福 实习生明珍香 王冰砚 文/图
非法捕捞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近日,有不少市民向赣南日报民生热线8333666和问政赣州平台反映,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武龙大桥上下游的章江水域,时常看到有人在使用禁用工具捕鱼,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执法,同时想了解非法捕捞将会面临何种处罚。
市民:有人在章江撒网捕鱼
赣州市民徐先生几乎每天都会到章江右岸的公园里散步,近段时间,他发现有人拿着渔网在武龙大桥上下游的章江水域撒网捕鱼,还有人布设地笼捕鱼。
“我多次看到有一名老人身穿连体皮裤,手提一个塑料桶,在武龙大桥上下游的浅水区域撒网捕鱼。”市民曾女士说,有次她散步正好遇到老人收网上岸,看到捕捞到的大多是小鱼小虾。曾女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对这种非法网鱼的行为予以严惩。
走访:撒网捕鱼情况属实
市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6月25日晚8时,记者沿章江右岸公园的游步道向上游方向行走,当步行到武龙大桥上游约300米处时,发现一名老人头戴照明灯,站在江边上向江中撒网。记者走近问道:“老人家,章江能撒网捕鱼吗?”老人回头看了记者一眼应道:“前几天下大雨,听说章江涨水后鱼较多,看到有人在撒网,我也想试试运气。”说完,老人将一张渔网撒入江中。记者继续向章江上游方向走,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拿着一张渔网和一个塑料桶,穿过公园绿地直奔江边撒网捕鱼。
26日早上,记者再次来到章江右岸公园,在武龙大桥上游约200米处,一名男子坐在皮筏上布网。记者注意到,男子布网时坐在皮筏的一端,另一端则翘了起来,看上去随时都有侧翻的可能。为了固定渔网,男子还将两根竹棍插入水中。
27日上午7时,记者在武龙大桥上游约20米处,看到一名男子翻越公园护栏前往江边,将地笼抛入水中。距离该男子约200米处的上游江边,记者又看到一名老人和两名中年男子手持渔网,在江边撒网捕鱼。
市农业农村局:坚决打击非法捕捞
6月27日,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赣州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该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章江、贡江虽未设置禁渔期和禁渔区,但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危害较大,他们已经把相关线索转告给了所在辖区的执法大队进行排查,并将根据“夜鹰行动”的工作部署,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对各水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
该工作人员表示,部分市民使用地笼捕鱼的行为属于非法捕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希望广大群众不要非法捕捞,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莫因渔网触碰‘法网’。”该工作人员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