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对因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肇事罪的罗金长持有的驾驶证(驾驶证号:362125********2014,档案编号:362101422324,准驾车型:C1、E),处以吊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申领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办案机关多次联系其前来办理告知程序,但未联系上,现向社会公告,请你在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我大队将呈请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吊销。
公告时间: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5日
联系电话:0797-8567396
上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