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廖福玲
拍黄瓜、凉拌木耳……炎炎夏日,很多市民都喜欢吃凉拌菜。近日,有市民向赣南日报民生热线8333666咨询,询问制售拍黄瓜等凉菜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
“到了夏天我就喜欢吃拍黄瓜,但没想到制售凉菜还要办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家住章贡区金域蓝湾小区的张女士说。
“我很喜欢吃凉菜,之前从来没有关注过街边的卤菜店和摊点有没有制售冷食的许可证,只要觉得卫生好吃就可以。”市民姚先生表示,以后再购买街边的冷食时会多一个心眼,毕竟食品安全无小事。
那么,制售拍黄瓜等凉菜要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依据是什么呢?6月16日,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必须取得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则进一步明确,冷食类食品制售必须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所谓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而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对于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而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商家,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因此,提醒制售冷食类食品的商家应当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负责人说,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是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是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是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是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