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坐月子不便出门法官上门服务解纠纷
日期:06-15
本报讯 (吴芳、张琰)近日,为便于正在坐月子的当事人何某诉讼,大余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上门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和理念,努力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最大限度感受公平和效率。
之前,何某因需资金,向A银行借款,约定了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同时,李某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后,何某未按约还本付息,A银行遂于4月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收到材料后,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上了李某,在向其了解情况时得知何某已临近预产期,为保障何某健康和安全,法官第一时间与A银行沟通在何某生产后再通知其诉讼事宜,A银行予以同意。
近日,法官通过李某了解到何某已顺利生产,正在家中坐月子。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大余县人民法院法官一行决定上门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圆满解决后,何某感谢道:“没想到法院办事这么人性化,还这么为我们考虑,真是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