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丰县的郭先生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购买了一辆三轮车,车辆已上牌照,但因为三轮车加装了铁皮车棚受到了交警处罚。他不理解为什么三轮车不能加装车棚?
就郭先生的诉求,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回复说,《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外廓尺寸、座椅、品牌标识等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必须根据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登记,并且不能随意改变技术参数,如私自加长、加宽、加高。
郭先生私自给三轮车加装铁皮车棚改变了车辆技术参数,属于违法改装加装。交警部门提醒,三轮车私自加装车棚会影响驾驶员的视线,行驶在马路上危险系数大大增加,并且车辆加高极易造成重心不稳,在行驶过程中容易侧翻,存在安全隐患,建议郭先生购买出厂自带车棚的三轮车。
(记者曾艳华 通讯员曾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