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谭熙旺 李柏清 徐丽君)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广东省佛山市,成功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账户的欧元存款。这是龙南法院执行的首例涉外币扣划案件。
河北某建设公司与河北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龙南法院于2022年5月作出判决,判令河北某建筑公司、王某建及史某军向河北某建设公司支付货款6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河北某建筑公司申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河北某建筑公司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河北某建设公司遂向龙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得知该建设公司在佛山市某银行有两笔外汇存款,遂立即对该公司账户存款采取冻结措施。由于龙南法院没有外币账户,不能直接扣划至法院专户,并且此前也没有扣划外币先例,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和申请人获得的执行款项的多少息息相关。执行法官多次与银行工作人员商讨扣划方案。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扣划欧元业务在该银行也是首例,需要向上级分行报备审批及咨询操作流程。本着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的理念,执行法官对扣划外币存款相关业务深入学习后,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广东省佛山市某银行现场扣划。历时3个多小时,在执行法官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协调下,将河北某建筑公司账户中的欧元实时结汇为人民币,并成功扣划至龙南法院执行款专户。法官之后又多次与被执行公司沟通协商剩余案款的还款事宜,最终执行到位金额70万余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