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彭永红、林辉明、龚享福)近日,赣县区人民法院江口法庭法官在优良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这是该法院今年审理的首例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赖某女已年过七旬,育有5个子女。早在2019年,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对原告赡养问题组织了调解并达成协议。然而,原告三个儿子随后均未依照协议承担赡养义务。原告遂将这三个儿子诉至赣县区人民法院,并向赣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了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年龄较大,腿脚不便,且该案在当地具有一定典型性,于是决定在“圩日”前往优良村进行巡回审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检察官向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讲解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指出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儿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在老人体弱时更应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最终,法官和检察官的联合调解促成原被告双方就赡养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共同守护了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安”,以实际成效支持“乡风文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