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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向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称她和前夫之前一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房。离婚后房子归前夫所有,未还清房贷。现在她想自己买房,但结婚时买的房占用了公积金买房指标,她想咨询离异后还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就该网友的诉求,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偿还贷款的责任。即使夫妻二人离婚,约定将债务归属一方,但按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和抵押合同相关约定,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仍应履行共同偿还贷款的责任。因此,该网友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双方仍具有偿还贷款的责任,贷款未结清状态,无法使用该网友的公积金贷款,同时该笔贷款也计入公积金的使用次数。
(记者曾艳华 通讯员曾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