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职业病患者享有哪些医疗救助保障
日期:05-06
□见习记者彭婧 通讯员袁遇平 商易
在刚刚过去的全国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中,我市各地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唤起了大家对职业病相关知识的关注。近日,有市民在赣南日报社民生热线8333666和问政赣州平台提出相关咨询,想了解我市针对职业病群体的医疗救 助保障措施。
我市常见职业病为尘肺病
5月5日,记者从赣州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了解到,目前我市常见的职业病有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等,主要以尘肺病为主。截至2022年底,我市累计网络报告职业病860例,职业性尘肺病报告827例,占职业病的96.16%,其中矽肺病有784例,占尘肺病的94.80%。
尘肺病患者实现一人一档
据介绍,自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后,我市立即实施了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工作。根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赣州市职业病监测方案,我市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同时开展呼吸类疾病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试点工作,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
二是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
尽量减轻患者医疗和生活负担
对于市民关心的“容易患职业病的工作群体在医疗救助上有哪些保障”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十四五’防治规划期间,我市坚持多部门联合救治救助,按照‘市级诊断、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尘肺病康复站,现已完成4家乡镇卫生院尘肺病康复站建设。我们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同时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该工作人员说。
“预防和治疗是职业病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目前,我市有本地注册成立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2家。全市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市、区)覆盖率达100%,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报告率达100%。”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