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余敏燕)“钟某因仍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不作为此次评先评优人选。”近日,兴国县纪委监委向该县一单位回复了关于评选先进个人的党风廉政情况。
兴国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按照廉政意见回复程序,对推荐考察对象、评先评优单位和个人等的征求意见,从接收函件、组织审查、结果反馈、建档留存等程序作了明确要求,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规范性。在审核中,采取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统一回复的方式,由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审室、案管室、巡察办等部门“综合会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精准掌握被征求意见对象的群众举报反映、违纪违规受处分、问责、立案、诫勉谈话等方面情况,提出初审意见,统一向相关牵头单位部门回复。同时,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613人次,提出否定性或暂缓性意见20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