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茶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帮助下,兴国县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以转型发展为主线,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积极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途径和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2019年以来,共消化批而未用土地10494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540亩。2019年,土地节约集约工作考核列全省第五,获省自然资源厅1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2020年,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奖励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22年,荣获全国节约集约示范县称号。
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兴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了部门职责,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历年数据,科学制定土地供应及处置计划,建立了季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健全机制,系统落实。2016年,兴国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全省倒数。为彻底扭转落后局面,兴国县积极转变用地模式,推进以增量用地为主的粗放用地方式向以存量用地为主的集约用地方式转变,研究出台了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等系列文件,形成了一整套长效可持续的工作制度。在用地过程中,严格按照《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文件要求,严把供地入口、核准用地规模,对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三高一低”项目,一律禁止办理土地供应、建筑方案审批、规划验收等相关手续。对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评定为D类(限制倒逼类)的工业企业,不予核准和审批原产能相同或相近的投资项目。
多措并举,减存控增。全面开展工业园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改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加大存量土地消化,严格项目用地控增量。严格按照项目用地规模管控标准,核准每一个项目用地,坚持新建项目用地按照“先存量后新增”的原则,引导企业优先选择存量建设用地,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尽早处置。2022年兴国县完成土地批而未供处置394亩,完成率达311.75%。二是加大“标准地”供应,“租让结合”供地。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实施按“标”供地,推进“标准地+承诺制”试点。2022年出让5宗工业用地725亩,均为“标准地”供应,实现了“标准地”供应全覆盖;近五年,兴国县有6宗460亩工业用地以“先租后让”方式成交,降低了企业成本,实现了企业和政府“双赢”的发展局面。三是严格执行“增存挂钩”机制,控新增盘存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执行更严格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消化存量相挂钩的“增存挂钩”制度。深入企业开展土地政策宣传,根据“一地一策、分类处置”原则,建立企业用地退出机制,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建设,下发限期开工建设提醒函,对提醒后仍未开工建设的企业,并造成土地闲置的,通过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的方式,实现了低效用地的盘活再利用。
强化监管,规范用地。按照“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项目用地的巡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强化联合执法,针对个别违法案件,组织法院、公安、纪检、乡(镇)政府等部门,专案专纠,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发挥执法震慑作用。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全面配齐县、乡两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移动执法终端和设备,建立移动执法平台,着力打造融土地管理、土地开发整理等于一体的“智慧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效能大幅提升。
积极探索,挖潜增效。一方面,积极向废弃矿山要地。通过市场化方式,以东村乡小洞村等废弃煤矿生态修复项目为试点,引进社会资本5000余万元,采取“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盘活损毁土地资源,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将获得的生态收益和资源权益回馈企业,腾退建设用地指标490余亩,价值近6000万元,因修复成效明显,兴国县列入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第一批)。另一方面,向农村低效建设用地要地。近年来,兴国县累计拆除空心房8423栋、面积93.3万平方米。为充分利用空心房拆除后的存量建设用地,先后实施了兴江乡等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农民安置后节余指标用于异地交易和城镇建设,缓解了用地紧张和资金不足压力。
(作者系兴国县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