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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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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严把“五关”

日期: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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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王彬权 吴冬玲)日前,在通过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表态发言、审议表决后,信丰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由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4名公职人员和61名人民陪审员。

  近年来,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任免程序,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增强了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了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把任免审查关,听取县委组织部门对拟任命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介绍,增进对拟任人员的了解。严把法律考试关,加强对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测试,增强拟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民主与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意识。严把议案审议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拟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任前法律考试成绩、任免理由等,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人事议案依法审议、科学审议、民主决策。严把就职宣誓关,认真组织做好任职人员任命书的颁发和宪法宣誓、任职承诺发言,增强新任职人员的仪式感、使命感、责任感。严把任后监督关,将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纳入常委会监督工作范畴,采取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的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督促任命人员在各自岗位上恪尽职守、廉政勤政。

  据了解,自换届以来,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依法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4人次,组织34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新任职人员95人向宪法宣誓和进行任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