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法院率先全省启用电子存单支付执行案款
日期:02-27
本报讯 (记者吴明河 通讯员李莉)近日,章贡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启用电子存单支付执行案款新模式,并为一非吸案件集资参与人成功发放案款605笔,金额153.7万余元。
据了解,章贡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钟某、郑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责令退赔、罚金一案中,执行到位275万元。考虑到该案集资参与人众多,且分布各地,章贡区人民法院采取在中国工商银行批量开立电子式存单形式进行案款兑付。受损集资参与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就近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网点领取退赔款项,无需再到法院提供银行账户并逐一核对确认后划款,这是全省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案款兑付。
相较于传统的案款支付模式,电子式存单不仅提升了法院的案款发放效率和精准度,更满足了当事人简便、快捷领取执行案款的需求。章贡区人民法院通过与银行建立专项合作,切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银行从电子存单开立起,就按照三个月定期计息,当事人可随时领取,保障了资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