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黄桂鹏 张淑梅)赣州是恐龙及恐龙蛋等古生物化石的重要产地。近日,我市发布了《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公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赣州辖区内发现古生物化石,应按规定及时报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护好现场和古生物化石。
公告明确,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有关工作。在建设工程选址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协议,避开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赋存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除因科学研究、教学、科学普及或者对古生物化石进行抢救性保护等需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采掘古生物化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藏违法所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古生物化石。除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不得流通。
此外,我市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反古生物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对举报线索属实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