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荣霞)为提高未成年学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近日,于都县人民法院盘古山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一起在校学生驾驶超标电动车致人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庭审,搬到了于都科技学校的课堂中。于都科技学校师生2300余人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
2022年6月8日13时15分,原告罗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在一交叉路口实施左转弯时,与被告钟某(系未成年在校学生)驾驶的临时牌超标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及车辆受损。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做出道路事故认定,罗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钟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罗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8天,产生医疗费4740元。因赔偿协商未果,罗某起诉要求钟某及其父母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
庭审过程让旁听师生亲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庄严,深刻认识到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必要性。该案经法庭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庭宣布将对案件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该案为切入点,结合典型案例和学生日常关注热点,围绕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与互动,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逐一做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