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自愿”轮值看护晚自习 “家校共育”不应成额外负担
日期:10-12
10月8日,网友“吉利布丁猫”发帖称,其孩子就读于武汉市第十五中学,学校要求家长轮值看护延时晚自习,且轮值期间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并在纪律记录本上记录学生当晚上厕所或不守纪律情况。9日,武汉市第十五中学工作人员回应,因教师全天工作时长达14小时,学生家长仅发挥帮忙值守作用。记者随后多次致电武昌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情况反馈,因此举系家校共育模式,校方应坚持家长自愿原则。针对部分家长的质疑,教育主管部门将开展进一步的了解、核实及处置工作。
家校共育就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装着装着,就把学校该负的责任“装”到家长身上去了。家长上了一天班,下班了还要赶去学校轮值,工作人员只知道心疼教师工作时间长,不知道家长下班后还要来“兼职”的艰辛吗?一句“自愿原则”,仿佛就能甩锅了,谁不知道“自愿原则难自愿”,在校园教育的语境下,学校的隐性要求往往带有强制性,说是自愿,谁敢不自愿呢?
不可否认,中小学教师工作繁重已是普遍现象,课后服务、班级管理、教学教研多重压力叠加,让一线教师身心俱疲。可教育局真正该做的,是给一线教师减负,将他们从繁重的非教育教学任务中解放出来,将精力投入到真正的备课教研中去,而不是将本应属于学校和教师的专业工作,转嫁给家长,这本质上是规避自身教育责任。更值得商榷的是,学校还对家长值守提出严苛要求,让下班之后的家长沦为“编外班主任”,无端加重了普通家庭的生活负担。
当下教育体系中,家校权责模糊、责任泛化的问题屡见不鲜。批改作业、手工制作、卫生打扫、交通执勤,诸多本该属于学校的工作,被频频分摊给家长。真正的家校共育,从不是让家长替学校干活,而是双方在各自领域履职尽责。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这意味着,家校合作的前提是学校承担起应有的管理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再邀请家长发挥独特优势。唯有明确职责、各尽其责,学校和家庭才能建立起健康、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原本旨在促进协同育人的安排,成为家长的额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