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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今晚报

参照“新职伤” 由派单平台担责

日期: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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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和传统工伤保险不同,这项保障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平台企业按单缴费,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并推行快认快赔、小伤快办。外卖骑手配送途中意外受伤,因“无劳动关系”索赔难曾是很多灵活就业者的维权难题。2025年7月,本市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群体筑起专门的职业风险屏障。

  “跑外卖几年了,大风大雨都没摔倒过,这次骑得也不快,却偏偏滑倒了。唉……怎么办?”外卖骑手阿强是某即时配送平台的专职配送人员,长期在本市滨海新区范围内接单配送。此前阿强在一次晚高峰配送中,因雨天路滑意外摔倒致腿部受伤就医,因养伤无法接单暂时失去收入来源。

  事故发生后,阿强多次与平台运营企业协商职业伤害待遇,沟通数月无果后,阿强依据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相关规定,将平台运营企业起诉至滨海新区法院。

  滨海新区法院劳动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先行组织调解,因双方对责任性质、赔付范围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共识,法院随即依法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官围绕配送用工属性、受伤时段与订单关联性、平台保障义务边界等核心焦点全面核查事实,参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认为:

  首先,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根据《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二条、第十一条规定,平台企业按订单缴纳保障费、外卖骑手个人无需缴费,外卖骑手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职业伤害,纳入保障范围。

  其次,订单全周期均属保障时段。从外卖骑手接单起至订单完成的整个配送过程,均属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发生职业伤害事故后,由发生职业伤害时正在执行订单任务的派单平台承担职业伤害保障的平台责任。

  庭审厘清责任边界后,法官结合查明的事实与法定待遇标准,先后组织多轮沟通协商:一方面向平台企业释明试点政策的法定义务,明确其应当承担的医疗、生活保障等职业伤害待遇;另一方面向阿强说明法定赔付范围与标准,引导其理性主张诉求。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承办法官提醒:配送途中受伤后,要第一时间留存订单记录、现场照片、医疗票据等证据,及时向平台报备;若平台拒不履行保障义务,可向人社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