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谎称“顺风车” 查实非法营运被罚
日期:10-07
“黑车”遇检说自己是“顺风车”,是不是就可以不被处罚?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红桥支队执法人员在天津西站东落客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日产轿车在落客区停靠下客,形迹可疑,当即上前核查。
核查初期,驾驶员魏某神色慌张、语焉不详,谎称所载人员为亲友。执法人员通过双人核查、分别询问,对车上乘客单独取证,得知该乘客自宝坻区乘车至天津西站,与魏某互不相识,并当场支付车费100元。面对确凿证据,魏某又改口称系“私人顺风车互助”,仅收取油费、过路费,否认经营性质。
为彻底查明事实,执法人员依法将车辆及当事人带回支队进一步调查,并通过电话回溯核实此前已下车乘客信息。最终查清:当日魏某自宝坻区始发,未通过线上平台发布行程,而是私下搭载三名陌生乘客,分别收取两名学生各70元、一名西站旅客100元,共计违法所得240元。
执法人员坚持说理式执法,向魏某系统宣讲《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规及非法营运的安全危害。经劝导,魏某如实交代全部违法事实,对无证从事客运经营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接受处罚。
经查,涉事车辆未取得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红桥支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 李梅旭 见习记者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