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王法官,幸亏有您!不光帮我解决了这个案子,还避免了后续的诉讼!”被执行人孙某紧握王法官的手,感激地说。这是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孙某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逾期未支付租金,租车公司起诉到法院后,西青区法院依法判决孙某向租车公司支付租金和违约金4000余元。由于孙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租车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首先面对的是当事人“失联”的难题。法官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深入一线,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实地调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终于见到了孙某。
起初,孙某对法官的到访充满戒备,对执行判决心存抵触,甚至直言:“我跟申请人没完”“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面对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没有直接施压,而是坐下来与孙某“拉家常”。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孙某紧绷的神经逐渐放松,说出了他的担忧和顾虑——原来,除了本案,他与租车公司还有其他租车纠纷尚未起诉立案,而自己目前没有工作,经济状况困难,即使偿还了这笔款项,还有后续纠纷的压力。
找准症结后,法官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层层剖析:“判决既然生效了,就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你现在抗拒,只会影响自身发展,甚至面临失信惩戒等强制措施,对以后找工作、生活影响更大。如果你能配合执行,法院也会向申请执行人转达你的情况,帮你们双方协商解决这批纠纷。”
为了彻底化解这对“冤家”的矛盾,法官当即决定“趁热打铁”,现场拨通租车公司电话,将孙某目前无业、生活困难的现状如实转达,并引导双方将多笔账目一起算总账。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电话两端的当事人终于消除了隔阂。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将多笔欠款一次性了结,彻底解决了包括未诉案件在内的所有纠纷。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法官深入一线的“多跑腿”,换来了当事人的“少诉累”。这不仅是一次成功的执行,更是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的生动实践,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记者 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