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地处天津中心城区,核心商圈方圆约3公里范围内路网交错、车流密集,交通事故易发。今年5月,和平区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交管总队和平交管支队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在营口道28号成立“绿灯三公里”警法联动工作室。和平区法院法官团队与和平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大队,与事故处理交警合署办公。
工作室建立“交警优先调解、法院后端保障”的处理机制。绝大多数交通事故纠纷由交管部门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依法转入诉讼程序。工作室聚焦三个核心环节,打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堵点”:打通生命救助的“最先一公里”、攻克事实查明的“最难一公里”、破解先行调解的“最后一公里”。
外来务工者的困境与转机
深夜十点半,和平区依旧车流不息。外来务工人员王明骑自行车逆行时,未成年人小叶驾驶电动自行车顺行驶来,一辆厢式货车在路边违停,严重遮挡了各方视线。王明被电动自行车撞倒在地,腿部受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小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明承担次要责任,厢式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次日,驻点法官团队同步介入。因王明无人照料,且腿部受伤,法官团队、人民调解员与事故民警决定共同上门走访。
失去经济来源的王明急需医疗救助和护工照料;承保厢式货车的保险公司对责任比例存在疑虑,需要明确法律依据;未成年一方缺乏法律认知,家庭经济状况也较差。为此,工作室工作人员多次协商,就厢式货车违停行为与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付顺序及责任比例进行释法说理。
经多轮沟通,保险公司明确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法官与交警向小叶父母阐明法律规定,并与小叶本人当面交流,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最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主要赔偿项目,一次性赔付到位。该案从事故发生到调解结案,仅用时十天。
小区里的“溜车”事故
一辆机动车临时停在小区门前,某快递公司的电动三轮车停在附近,未断电、未拉手刹。一名儿童在玩耍时扭动快递电三轮钥匙,导致车辆失控,撞上汽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三方对事故经过及责任比例争议较大,法官第一时间联动民警,对涉案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进行固定。
在与民警共同研判监控视频、还原事发经过后,法官依据财产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确定各方责任:未成年儿童扭动钥匙导致车辆移动,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其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快递员停车未断电、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承担次要责任;机动车车主在小区门前停车位置不当,承担次要责任。
案件随后在工作室法庭开庭审理。最终,在法院主持下,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调解后,法官分别向三方当事人进行了针对性释法教育。
电动三轮车撞伤骑车老人
张雷驾驶电动三轮车,试图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慎将骑车的大爷撞倒。大爷被送往医院救治,根据伤情初步判断,可能构成九级伤残。
按照常规诉讼路径,此类案件需经历立案、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完整流程。张雷若无力赔偿,伤者也可能面临执行不能的困境。张雷态度诚恳,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经济状况拮据,家中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伤者也主动向法官表达意愿:不想打官司。
见此情况,法官一方面向张雷释明法律后果:“按照九级伤残的标准,伤者的各项损失累加,判决金额可能超出预期。一旦进入执行阶段,影响会更大。调解可以协商赔偿金额和履行方式,对双方都有利。”另一方面,法官如实向伤者反馈张雷的态度,引导双方在合理范围内协商赔偿数额。经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张雷在民警和法官陪同下,带着水果登门看望大爷,当面致歉。大爷家属表示接受道歉,双方握手言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常健 通讯员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