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今晚报

严厉的妈 溺爱的爸 孩子,你跟谁过?

日期:07-20
字号:
版面:第04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一则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该案例提及,夫妻双方离婚后,约定一子一女由母亲抚养,父亲无需支付抚养费,享有探望权。但在一次探望中,父亲擅自接走儿子,并以儿子希望跟随其生活为由,将母亲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儿子抚养关系。法院征询孩子意见,八岁的男孩表示愿意随父亲生活,因为父亲陪其玩耍,不要求其参加辅导班、完成作业,且其父亲女朋友做饭更合胃口,而母亲在课内外学习方面要求相对严格,限制其吃零食,禁止其喝含糖饮料,且其认为母亲对妹妹更好,自己存在感不强。

  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男孩由父亲抚养,母亲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二审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了父亲的诉讼请求,裁判理由中写明,经审查男孩的意愿成因和理由,不足以作为抚养关系变更的依据,男孩所认为母亲的那些原因,均有利于男孩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健康的饮食习惯,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八岁孩子虽能表达自身意愿,但受心智局限,判断力并不成熟。为什么不愿意跟着妈妈?因为妈妈老管着自己。为什么愿意跟爸爸?爸爸陪吃陪玩又不管上不上补习班、写不写作业,太舒服了。这种想法直白却浅薄,根本不算成熟的真实诉求。真正养过孩子的都知道,不辅导作业,母慈子孝;一辅导作业,鸡飞狗跳。陪着孩子吃吃玩玩当然容易了,大人不生气孩子也开心,但不纠正孩子的陋习,以短暂的快乐讨好孩子,看似温情满满,其实是对孩子成长的不负责任。

  二审法院的理性判决,不仅是一次抚养权归属的纠正,更是对正确家庭教育观的指引。我国司法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明确涉未成年人案件需优先考量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与长远发展利益,而非片面遵从孩童的短期主观意愿。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虽具备一定表达能力,但其认知判断、价值体系尚未成熟,仅凭个人好恶做出的选择,往往不符合自身长远发展的要求。

  养育孩子是一场艰苦的长征,而不是温馨的请客吃饭。短暂的舒适滋养惰性,适度的严苛成就未来。合格的家庭教育,从不是一味迁就孩子的欲望,而是敢于为孩子的长远未来“做恶人”,也希望孩子长大之后,能理解父母当年“玉不琢不成器”的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