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嘉祐八年(1063)仲夏的一天,一众文人缓步郊野。满目青山秀水,激发出游者的雅兴,他们相约作诗为文。其中一位挥笔而就,写成一篇119字的短文,被人们传颂至今。他就是“北宋五子”之一、理学大家周敦颐。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可周敦颐偏爱的是那一朵出水之莲。那篇一气呵成的《爱莲说》也并非是一时的灵感迸发。写下《爱莲说》的那个夏天,周敦颐任虔州通判。20岁入仕以来,他虽然一直官阶低微,可对自己的要求却至为高远。近三十年间,他的行为如他笔下的莲花“中通外直,不蔓不枝”。
初入仕时,他曾任江西分宁县主簿,品级低而事务繁杂,是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就是在担任这样一个小小的职务时,他却做出让人惊叹的大事。当时,分宁县有一件拖了很久的案子,他只经一次细心审讯就使案情大白。这件事让周敦颐获得交口称赞,声名由此远播。
几年后,另一件事更是诠释了他的“不蔓不枝”。庆历四年(1044),周敦颐从分宁县调任南安军司理参军——仍是一个品级低微的官职。他的上司叫王逵,为人凶悍残暴,偏执地要处一名罪不至死的囚犯以死刑。王逵的脾气谁都清楚,没人敢多言。唯有周敦颐站出来与之争辩,为那名囚犯据理力争。刚愎自用的王逵见下属这样不给自己面子,愈发一意孤行。但周敦颐竟怒掷手板:“用草菅人命来取悦上级,这样的官我不做也罢!”最终,周敦颐的坚持胜利了,“逵悟,囚得免”。
他的种种事迹,百姓都记在心间。以至于十几年后,他任南昌知县时,当地人欢欣雀跃,说:“这就是当年审理分宁县疑案的那个人,我们有机会去申诉冤情了。”和这些欣喜的百姓正相反的,是那些平日里欺压乡里的黠吏恶少,听说周敦颐来了,他们惴惴不安。原来,“中通外直”是有力量的,明辨事理的能力、刚直不阿的态度,能让奸邪之人闻风丧胆。
自古以来,植物就被赋予了各种含义,花草从来不只是“花草”。《爱莲说》中有这样的句子:“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周敦颐将莲花视为花中的君子。可大多数人推崇的“梅兰竹菊”四君子中,并无莲花。“露涤铅粉节,风摇青玉枝”的竹子、“凌风知劲节,负雪见贞心”的青松、“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的寒梅……它们都具有君子之风,但在周敦颐看来,凌霜傲雪固然可贵,但“出淤泥而不染”却更加不容易。高山松柏、峭壁梅花、山岗青竹,虽各有气节,但与莲花相比,它们的生长环境并非是在淤泥之中。
“晋陶渊明独爱菊”,辞官而去、“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选择归隐南山,保持自身的“洁白”。而周敦颐认为,归隐即意味着不再为天下人做事,做那远离人群、诗书自乐之人。不归隐、不避世,在“淤泥”中保持本色,用自己的德行去影响环境,才是周敦颐更为看重的,所谓“大隐隐于市”。尽管菊花有风骨,可莲花更具定力与勇气。
莲,谐音“廉”,含清廉之意。周敦颐曾写过一首诗《任所寄乡关故旧》,那是他出任永州通判的时候。
得知他到永州为官,亲朋好友都十分高兴,纷纷前来托他帮忙“办事”。这让周敦颐很为难,在一次次回绝之后,他作了这首诗:
老子生来骨性寒,
宦情不改旧儒酸。
停杯厌饮香醪味,
举箸常餐淡菜盘。
事冗不知筋力倦,
官清赢得梦魂安。
故人欲问吾何况,
为道舂陵只一般。
他用这首诗来表明自己的态度,言外之意就是:不要再托我办任何事了,我有自己的为官信条,敬请理解。
不慕钱财,不图虚名的周敦颐,在官场中虽然如莲花一般“亭亭净植”,却并不是一个不近人情的人。他自己不富裕,却将“所得俸禄,分给宗族”,以至更加清贫。在南昌为县令时,周敦颐忽因暴病昏晕。亲友以为他死了,整理“遗物”时,见“服御之物,只做一筐,钱不满百。人莫不叹服”。虽然“牡丹之爱,宜乎众矣”,但见到似莲花一般清廉的周敦颐,人们还是满心敬佩。他不是不可亲近,只是不做同流合污之事,“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暑气炎炎,尘心易躁,和周敦颐一起看莲影亭亭,感受他900多年前不蔓不枝的磊落胸襟,纵使周遭热浪喧腾,内心也自有一片澄澈清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