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超载 高速交警“现场教学”
日期:01-11
驾校教练不仅承担着教会学员驾驶技术的职责,更应对交通安全法律规定言传身教。高速交警近日依法查处一辆超载的驾校教练车,交警现场对全车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责令教练安排合规车辆安全转运学员。
1月7日16时许,高速公路交管支队勤务三大队交警、辅警在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学”字号牌的白色教练车车窗内人员密集,有超员交通违法嫌疑,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门打开后,车内拥挤的景象立即呈现在交警眼前,除驾驶位的教练员和副驾驶位的一名学员外,后排还乘坐着4名乘员。清点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这名教练员依法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面对交警询问,教练员如实供述,车上学员均刚参加完考试,为图省事、省时间,他抱着“多载一人问题不大”的侥幸心理,未按规定分批次送回学员,而是侥幸超员驾车返程,没想到在收费站被当场查处。教练车作为驾驶培训专用车辆,教练员本应是交通安全法规的示范者和传播者,却知法犯法超员驾驶,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给车上学员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交警结合近期发生的因超员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向教练员及全体学员开展警示教育,责令教练员立即联系合规车辆,将超员学员安全转运,确保违法状态消除后再行上路。
记者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