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彩礼多要二十万”? 机构培训营销不能没底线
日期:01-02
评论员 宋学敏
近日,呼和浩特市一辆公交车上出现的广告横幅——“来崇政好上岸,彩礼多要二十万”,将“崇政教育”这家公考培训机构推上舆论风口。事件曝光后,当地市场监管局迅速立案调查,认定该广告涉嫌违法,责令其立即撤下并停止发布。
把考上公务员叫作“上岸”,本就带着一种焦虑感。而这则广告把“上岸”与“多要彩礼”直接挂钩,意在同时撩拨两种焦虑。但这种绑定既粗俗又荒唐,仿佛公职成了婚恋谈判的筹码,婚姻也沦为明码标价的交易。不少网友指责其“物化女性”“功利算计赤裸裸”。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有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彩礼多要二十万”这类表述,明显有悖公序良俗;而诸如“考官参与”“保过”等承诺,则已涉嫌虚假宣传。
类似乱象不时上演。其他机构也曾使用低俗段子,或虚假宣传“考官授课”“逢考必过”,并因此受到处罚。然而,看来并未让所有从业者引以为戒。
此类问题广告为何能出街?根源在于利益驱动。在竞争白热化的培训市场中,常规宣传难以吸引眼球,一些机构便打起擦边球,甚至刻意制造争议以博取流量,即便挨骂,也算“赚到”。与此同时,机构内部审核常常形同虚设,发布平台有时也把关不严,使得这类低俗广告得以流入公共空间,登上公交车厢。
此次事件不应止于撤下广告。市场监管部门的快速反应是第一步,后续更应依法处理,让违规者付出实质代价。罚款、信用惩戒等手段都应纳入考量,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形成有效震慑。此外,广告从策划到投放的整个链条,相关责任也都不能模糊。
别把低俗当创意,别把法律当儿戏。培训机构必须认清:真正的“上岸”,不是抵达一个逐利的码头,而是肩负起服务公众的责任。营销可以创新,但底线绝不能突破。公众投票,拒绝那些只知炒作、不顾底线的机构,同样是净化市场的重要力量。清除此类低俗营销,既是为了规范市场,更是为了维护公职岗位的庄重性,引导健康向上的社会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