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因“天津秋班”铭文长城砖,引出明代轮戍制度与天津班军、领班军官职衔“游击”的话题。清代天津的卫、县、府志,对于初设年代的记载,或永乐初,或万历末,相差200年,是将始建班军与游击职衔混为一谈了。康熙卫志:“建游击。永乐三年设春秋两班营游击”。光绪年重修府志,“考班军之制创于永乐十三年,有班军必有班将”。实际上,天津先有春班、秋班,领班为游击职衔,是170年后,蓟辽总督杨兆于万历三年(1575)奏准的。
乾隆县志记陆公堤,“万历三十二年,教场口岸冲决,浸及城砖二十四层。有清军同知陆敏捷申请,题留两营班军修护城堤一道,绕城西、南二面,以绝水患,至今名陆公堤”。一年里,留下应赴轮戍的春秋两班的士兵,修筑挡水长堤。
明天启三年(1623)九月,天津巡抚李邦华《修造城垣疏》,提出“留班军以襄重役”。奏疏说,经查档案,万历三十三年(1605)小修,“亦留班军不赴边防,尽为修城之用”。由此可知,筑陆公堤的同时也曾修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