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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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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津户籍困难职工可申请房租补贴

日期: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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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本市环卫、公交系统非津户籍困难职工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本市环卫、公交系统非津户籍困难职工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并明确补贴标准、发放方式、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事项。该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非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一线环卫作业、一线公交驾驶员工作,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

  职工(含配偶、未婚子女)在津无住房、无非住宅的。

  职工(含配偶、未婚子女)在津未享受住房保障的。

  用人单位未对职工提供集体宿舍或住处的。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职工在市场租房的,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所坐落区的住房租赁补贴(三类)的最低月补贴额上浮20%执行。

  职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

  申请程序

  职工填报《天津市环卫、公交系统非津户籍困难职工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由用人单位对职工身份、人口、住房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报送至市或区交通运输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

  发放方式

  市或区交通运输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对职工身份、人口、住房等信息进行复核汇总后,报送至用人单位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

  区住房建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职工的住房以及非住宅、享受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区住房建设部门将符合条件职工的住房租赁补贴资金需求汇总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月根据各区住房租赁补贴资金需求,于次月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由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工银行账户。记者 李梅旭

  见习记者 李文博